| 湖北省养猪行业协会章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湖北省养猪行业协会,其英文译名为:Swine Association of Hubei Province,英文缩写为:HBS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湖北省内从事养猪业生产(包括饲料、设备、药械)、加工流通、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行业性的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发展养猪业的方针政策,把生产、流通、管理、科教等有关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养猪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畜牧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69号,邮编:430064。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对本行业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等提出建议,协助政府对行业进行管理,接受政府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协调全省养猪行业各企业、专业间的合作,调解行业纠纷。
(三)在行业中开展技术培训、咨询、交流服务,组织产品展览及展销,沟通国内外市场信息,指导养猪业的生产和经营。
(四)协助政府畜牧主管部门组织对国内外猪品种生产性能的测定、新品种(品系)的鉴定。登记和对各级种猪场进行检查、评比,协调合理布局猪良种繁育体系,积极推广优良猪种和先进养猪技术。
(五)组织行业评比,表彰行业先进;向行业推荐优质种猪、设备、药品。
(六)开展同省内外以及与国外同行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
(七)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及有益于本协会的其他活动。
(八)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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